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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草科技咨詢有限公司舉辦了第五期特醫食品研發在線指導公開課,凱吉特醫藥王飛作為本次公開課的演講嘉賓對網友提出的問題分別作出了解答。本文總結公開課內容如下:
Q1:處方中的營養素比較多,是否需要全部逐項檢驗?在制定產品的質量標準時應如何把控?什么樣的營養素才能訂入標準?有何依據?未訂入的營養素如何把控?
A1: 特醫食品配套文件附件3要求:在穩定性試驗0月和結束時對產品質量標準中規定的全部項目進行檢驗,其他考察時間點可以全項目檢測也可以選擇部分敏感性的考察項目,如維生素,相對于礦物質元素不穩定,容易衰變。
特醫食品的質量標準需要羅列出全部與產品質量相關的項目,包括感官指標、能量、營養成分(營養素)指標、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限量及其他與產品質量相關的項目,如滲透壓(產品使用時會不會導致腹瀉)、水分、PH等,此處可參考配套文件附件1。
在制定產品質量標準時,要特別注意營養成分的標準要求,低限可設定成營養成分目標值的80%,對于高限,維生素可設定成目標值的180%,礦物質設在目標值的120%即可,當然,產品的質量標準也要符合特醫食品通則GB 29922-2013中各項目的限量要求。
Q2:產品的檢驗項目進行方法學驗證時如何做?需要驗證哪些方面?與藥品有何不同?
A2:目前國家沒有出臺特醫食品檢測項目的方法學驗證指導原則。配套文件附件1中提到如采用非國標方法檢測,申請人應提供檢測方法及方法學驗證資料,檢驗方法應當具有專屬性并符合準確度和精密度等相關要求。目前可以參考《化學藥物質量控制分析方法驗證技術指導原則》,結合特醫食品的特點做方法學驗證。
Q3:對于一些原輔料,其參照的國標和藥典標準差異較大?和原輔料廠家的檢測標準也有不同,制定企業內控標準時如何決策?
A3:對于特醫食品的原料,首選食品級的,如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則可選擇符合藥典標準的,如泛酸鈣、生物素等。對于用干法工藝制成的特醫食品,原輔料的內控標準很重要,一般內控標準會嚴于國標或藥典標準,才能確保成品的質量。
Q4:進行成品的穩定性考察時,一般哪些項目會訂入考察項目?項目限度一般如何制定?通常哪些項目比較容易變化?
A4:配套文件附件3要求,0月和試驗結束時要對全項目進行檢測,其他考察時間點可選擇全項目檢測也可以選擇部分項目,如在產品保質期內易于變化、可能影響產品質量、安全性、營養充足性和特殊醫學用途臨床效果的項目,如維生素,易衰變;以及依據產品形態、使用方式及貯存過程中存在的主要風險等增加的考察項目,如混懸液要考察沉降體積比。
Q5:使用過程中的穩定性試驗:模擬管飼試驗和產品運輸試驗如何進行?試驗目的是什么?具體如何操作?
A5:模擬管飼試驗主要考察的是產品在臨床應用時的管飼流動性,如產品說明書的食用方法上標注可用于管飼,則建議做模擬管飼試驗,觀察產品是否會在應用時堵管,因膳食纖維(特別是不溶性膳食纖維)、脂肪易掛管壁。另外,還要考察產品的黏度和相對密度并測定產品在管飼時的流速。
對于產品運輸試驗,主要考察的是產品是否會在運輸過程中出現質量不穩定的現象。如干法工藝制備的特醫食品,因各原料存在粒徑、密度的差異,在運輸過程中會導致密度較大的物質,如礦物質原料下沉,因此對于灌裝分次食用的產品,容易發生營養素分布不均勻的問題,最終影響產品的營養充足性和有效性。
Q6:特醫食品所用的原輔料一般為食品級,藥用級是否可以使用?
A6:如有食品級的,則優先選用食品級原料,如無食品級原料,使用符合藥典標準的原料也可以,如泛酸鈣和生物素等。
Q7:如何處理配置過程中產生的大量泡沫?最后如果按體積定容泡沫影響定容精確度,怎么處理?
A7:泡沫產生的原因較多,例如含有易起泡的物質,如蛋白質,攪拌的方式也很重要,如果不能修改配方,可以微調一下工藝參數,如攪拌速度、料液溫度等。
Q8:均質壓力、次數是否需要進行篩選,篩選指標是什么,是否需要考慮乳粒、漂油情況?
A8:可以進行均質壓力以及次數的篩選,脂肪含量高則需要升高均質壓力,不同脂肪在均質之前的物料溫度對均質影響較大。均質效果一般通過均質機系數來看,直接影響乳化效果的指標,如乳粒的大小和漂油情況肯定也要考慮。
Q9:生產過程混懸乳劑半成品檢測一般檢測哪些指標?半成品取樣點在哪里,是UHT滅菌前,還是滅菌后灌裝前?
A9:液體產品的工藝中過程檢測點較多,例如混料結束后測定干物質,個人認為需根據不同工段的特征進行段段控制且檢測方法均要有簡便、易操作、結果檢出快等特點。對于采用UHT滅菌的工藝,個人認為在滅菌前后都需取樣檢測,從而確保物料添加量和滅菌參數的合理性。
Q10:二氧化硅:配方混合粉流動性不好,加了0.4-0.8%的二氧化硅,流動性就很好了。但特醫食品能加二氧化硅么?在GB 2760-2014中找不到相應的類別。
A10:適用于10歲以上人群的全營養配方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劑時可參照GB 2760-2014中相同或相近產品中允許使用的添加劑種類和使用量。二氧化硅可以加。在GB 2760-2014的第16頁。
Q11:如果微晶纖維素作為抗結劑,其要算為膳食纖維么?
A11:微晶纖維素是一種植物纖維素,會對成品的膳食纖維檢測有影響,當然也要看采用的是哪種檢測方法。
Q12:其它:立適康產品中用到的抗結劑為碳酸鎂、焦磷酸鈉、磷酸三鉀,但在GB 2760-2014中找不到相應的類別。
A12:碳酸鎂在GB 2760-2014的第83頁;焦磷酸鈉、磷酸三鉀在53頁。
Q13:污染物限量:亞硝酸鹽≤2mg/kg,(僅適用于乳基產品,不含豆類成分),那么含有豆類成分呢?限量值是多少?還是不用標志?
A13:根據GB 29922的要求,如果產品中含有豆類成分,質量標準中可不再對亞硝酸鹽做限量要求。
Q14:菌落總數:僅適用于1-10歲人群配方食品,那么10歲以上人群配方食品怎么定呢?不用標志么?
A14:根據GB 29922的要求,如果產品是針對10歲以上人群的,質量標準中可不再對菌落總數做限量要求。
Q15:質量標準的制定還可以參考哪些國標或行標?
A15:還可參照相近食品的標準。
Q16:依據GB 29922-2013,滿足每100kJ或每100kcal所要求的營養成分,但如果是全營養配方食品,按照標簽說明每日食用量遠高于《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中的AI或RNI(高于十幾倍),但不超過可耐受量(可知道的),這樣合理么?
A16:對于適用于10歲以上人群的全營養配方食品,GB 29922-2013中規定的各營養素密度,即每100kJ或100kcal產品中營養素的含量,是以18歲人群各營養素的RNI/AI值為低限并以每日能量需要量為1800kcal(輕體力勞動者)折算出來的。以維生素A為例,GB 29922規定適用于10歲以上人群的全營養配方食品每100kcal含維生素A 39.0μgRE~225μgRE,DRIs規定維生素A的RNI為700μgRE/d,那么700/18=39,所以產品各營養素的含量滿足GB 29922要求即可,超出RNI/AI是正常的,畢竟適用人群為特殊人群,處于長期營養攝入不足或胃腸吸收不良狀況。
Q17:全營養或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是否必須標志三個食用量:①作為完全飲食替代,每日食用量;②作為部分飲食替代,每日食用量;③作為營養補充,每日食用量。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的全營養或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如果不如此標志,只是簡單寫了第三點:每日食用量(作為營養補充的量),這樣可行么?這樣的標志與非全營養有什么不同?都是作為營養補充的量?
A17:既然全營養或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可以作為單一的營養來源,也可以作為日常營養補充,這樣標志食用量是可以的,但都要依據目標人群的生理病理特點進行設定,實現滿足大多數目標人群的營養所需即可。另外,在實際臨床應用中,臨床營養師會根據病人的疾病狀態制定產品的個性食用方案。如作為管飼,產品一般是完全代替飲食,如是作為口服營養補充品,如糖尿病全營養配方食品,推薦每日補充400-600kcal的產品即可。
Q18:產品穩定性實驗要求光照、高溫、高濕因素試驗,加速試驗、長期穩定性試驗。全營養配方食品是高脂高蛋白的產品,脂肪與蛋白質能在高溫高濕試驗中不發生氧化么?沖調性不會變差么?
A18:配套文件附件3中規定,不論是影響因素、加速還是長期,都有兩組試驗條件。但為了避免重復試驗導致試驗周期延長,建議兩組試驗條件一起做。加速和長期穩定性試驗一般都是帶著包裝做的,如包材選用合理,應該不會導致脂肪氧化、蛋白質變性。對于影響因素試驗,固體產品一般都是不帶包裝進行的,從而考察產品內容物對高溫、高濕和光照的耐受程度,為選擇合適的包裝和貯存條件提供依據。
Q19:怎樣進行使用中穩定性研究?其測試時間段怎么設置?測試起點是什么時候?測試時間多長?
A19:如產品采用大包裝,需分次食用,那么使用中的穩定性的起點要設在開啟包裝的那日,終點首先要覆蓋產品預定可食用的天數,然后再分幾個時間段同時考察。如,一個罐裝產品是500g,預定5天-10天食用完,那么使用中穩定性試驗的考察時間至少為10天,然后再分別設定20天和30天。將產品開蓋后放置在要求的貯存條件下保存10天、20天和30天后,分別取樣檢測,如30天后產品仍穩定,則可在標簽上建議,本品需在開蓋后30天內食用完畢。
Q20:怎樣進行產品與包材相容性實驗?測試包材性質時,其測試時間段怎樣設置?包材的測試因素有哪些?
A20:如是固體產品,可不用進行產品與包材相容性研究試驗,如是液體,可暫時參照藥品的。
Q21:混合工藝驗證的批次能用來做穩定性試驗批次么?混合工藝生產的批次要求相對應的生產記錄么?現場核查時會不會看?
A21:可以,前提是混合工藝驗證的產品質量符合要求;批生產記錄是必須有的,有操作就要有記錄,現場核查的時候老師會查看生產記錄,因為批生產記錄是追溯生產過程的憑證。
Q22:包材的選擇需不需要做多個包材的研究?還是可以根據經驗選擇包材后,進行包材對產品穩定性的測試就可以了?
A22:從科學嚴謹的角度來講,應選擇多種包材分別研究,最終確定最安全,適宜的包材;但實際上,大多數企業都是根據經驗選擇包材,然后對其進行研究的。
Q23:車間生產用水:我們的產品在加工過程中不用水,只有設備的清洗會用到,這個水也必須是純化水嗎?
A23:一般情況下,生產固體產品時都不需要用水。食品的加工用水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就可以了,但是GB29923建議特醫食品生產用水宜采用經凈化處理的、安全衛生的純凈水。生產用水不僅為產品配制用水,也包括設備、容器具的清洗用水。
Q24:車間生產設備都要有安裝、運行確認嗎,包括空氣凈化系統嗎?有些設備都好多年了,怎么進行安裝確認呢?
A24:設備驗證包括安裝、運行、性能驗證;如果已有的老設備,安裝確認可以不進行,直接進行設備的運行、性能驗證即可;凈化系統也是需要進行確認的。
Q25:車間的空氣浮游菌及塵埃要定期檢驗,這怎么能做到呢?
A25:建議是定期檢驗,每季度測試一次或是每月測試一次均可,檢測頻率根據公司內部控制要求。對于空氣浮游菌的檢測,用浮游菌采樣儀采樣后對樣品進行培養;對于塵埃粒子的檢測,用塵埃粒子計數器進行檢測即可。
Q26:車間罐裝設備都得是全自動的嗎?
A26:建議是全自動的,但是也可以是半自動的。
Q27:建立制度規定存在引起食物蛋白過敏等食品安全風險的產品不得與非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共線生產。這句該怎樣理解?
A27:我國目前沒有引起食物過敏的名單,但是國外規定的比較詳細,例如美國、歐盟等都有食物過敏的名單,建議企業在使用公認的可能引起過敏的食品如花生、牛奶、海產品等時應該特別注意共線問題。
Q28:干法生產中出現的大小顆粒分離的情況有沒有什么辦法可以控制的?
A28:如產品出現大小顆粒分離現象,首先考慮的是產品的均勻度不合格。產品混合不勻和物料粒子大小不同、密度不同、形狀不同、物料流動性、混合設備以及混合時間有關;保證混合物料的粒徑一致,可以通過過篩達到,然后通過驗證一個最佳混合時間確保產品的混合均勻度。
Q29:GB 29922中硝酸鹽的檢測不適用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產品,亞硝酸鹽的檢測僅適用于乳基產品(不含豆類成分),這個意思是說如果配方里添加了大豆蛋白,是不是不需要檢測硝酸鹽和亞硝酸鹽?
A29:個人認為大豆不屬于蔬菜水果類,因此還是需要檢測硝酸鹽的。
Q30:對于特定疾病的配方,可以適當調整營養素含量,那是不是就是說有些維生素和礦物質的含量不在GB 29922中也是可以的?
A30:是的,目前有8種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有技術要求,可以參照GB 29922的問答,如糖尿病全營養配方食品的鈉含量要求;腎病全營養配方食品的鉀、磷、鈣、鈉、鎂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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